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致全省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公开信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当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发改委、省网信办联合开展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为保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我会向行业全体经纪会员单位、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合法合规经营,保证在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积极申报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信息,接受所在地相关部门的监管;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完整准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机构信息等内容;
三、严格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立公司、招聘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四、不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不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五、不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虚假、违规租赁房源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六、不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租赁差价;
七、不利用垄断房源等手段,单方面强制上涨租金;
八、不违规收费,不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九、不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保证金、预定金;
十、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合同,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及时备案。
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2019年9月11日
全文如下:
来源/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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