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北京11月15日电记者邱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已于日前发布,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新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大类和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新修订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资料图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刘李峰介绍,目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53.9%,其中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30个城市已出台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16个城市将垃圾分类列入立法计划。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和各省直机关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各省、自治区均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浙江、福建、广东3省已出台地方法规,河北等13省地方法规进入立法程序。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已启动垃圾分类。
住建部表示,“全国垃圾分类”小程序也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并上线运行。该小程序覆盖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市民可通过小程序查询生活垃圾分类,并直观看到各城市当前分类标志情况和新标准标志调整情况。
《光明日报》( 2019年11月16日0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