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女子为维持包养 竟为吸毒情夫贩毒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这本是美好爱情的忠贞。然而近日却有一位愚蠢的女子为畸情不惜违法贩毒。
生活日报11月17日讯 一名出生于1989年的女子,为了维持被一名男子长期包养的关系,竟然以身试法为情夫贩毒。最终,该女子被济南警方抓获。日前,济南历下法院审结一起获利1000元的特殊贩毒案。
愚蠢女子为维持包养 竟为吸毒情夫贩毒
小雅(化名),女,1989年生于山东临沂,初中文化。历下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小雅自2016年6月同吸毒人员张某(男,36岁,已被强制隔离戒毒)相识后,先后两次向张某贩卖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第一次是在2016年8月下旬,张某向小雅转账3000元,用于购买毒品,然后将甲基苯丙胺交给张某。此次从临沂去青岛贩毒,小雅获利200元。第二次是在2016年9月下旬,张某又找到小雅,提出要购买甲基苯丙胺。小雅于是从“王某”处购买甲基苯丙胺约5克,并送至济南市历下区一家酒店,交给张某的司机,小雅此次获利800元。
愚蠢女子为维持包养 竟为吸毒情夫贩毒
公诉机关就指控的上述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乃香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构成贩卖毒品罪。
愚蠢女子为维持包养 竟为吸毒情夫贩毒
辩护人:女子吸毒不为赚钱,是为了维持包养关系。经法庭审理查明:小雅自2016年6月同吸毒人员张某相识后,先后两次向张某贩卖甲基苯丙胺,认定检察院指控的2次贩毒事实成立。综合其它相关情况,法院认为,小雅明知是毒品而进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小雅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七款;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小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小雅非法所得1000元,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