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打女童致残疾最新进展,11月19日上午,黑龙江“8岁女童被女教师殴打致精神残疾”一案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法院开庭重审。
据中国庭审公开网信息,被告人黄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及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松岭区法院于2019年4月27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自诉人高某某、被告人黄某、松岭区壮志学校均不服该判决,上诉至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松岭区法院重审。
4年前,黑龙江一名8岁女童在学校,被班主任黄丞梦(化名)三次殴打,后被鉴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精神残疾二级”,其母于秀萍遂提起刑事自诉。今年4月,女教师被判“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获刑一年半。双方对量刑均存异议,提出上诉,后被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今日(11月19日)上午,记者从松岭区法院和于秀萍、代理律师处获知,此案已于今日上午重审开庭,未当庭宣判。
今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受访者供图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松岭区法院重新审理。 受访者供图
因追加两被告、申请重新鉴定,将择期开庭
11月19日上午,扬子晚报记者记者在网上观看了黑龙江8岁女孩被班主任殴打致精神残疾案重审开庭的直播,庭审刚刚开始,高媛媛的代理律师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小平突然举手,获准答话时,他提出了新要求,要追加松岭区人民政府、松岭区教育局为本案的被告。同时,他申请对高媛媛进行重新鉴定,因为此前16万余元赔偿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两项要求的提出,审判长宣布休庭10分钟。重新开庭后,甘小平坚持自己的主张,最终休庭。再次开庭时间由法院择期进行通知。
庭审结束后,甘律师接受了记者记者的采访,他表示,提出追加两被告的理由有两点:其一,作为壮志学校的上级主管单位,松岭区人民政府、松岭区教育局疏于监管。“16名学生被黄某打了个遍,情节恶劣,但上级主管部门却毫无察觉,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二,代予履行职责,应该对学校进行教育指导。至于申请对高媛媛进行重新鉴定,甘律师认为,此前的16万余元赔偿是远远不够的,所以金额需要重新确定。
“追加被告的事,会由法院来通知,后来因此没有继续开庭,具体的开庭时间由法院择期进行通知,你们到时也可以关注。”甘律师说。
时间回到4年前,2015年12月17日下午,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壮志学校上三年级的高媛媛,因带了把小刀被同学翻出玩耍,遭到班主任黄某的殴打。此后又因答错题,高媛媛两次被黄某殴打。受此影响,高媛媛身体软组织挫伤,精神伤害更甚,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被评鉴为“精神残疾二级”。
案件回放:被班主任三次殴打
家人曾不想较真
19日下午,高媛媛的妈妈于女士也接受了记者记者的采访,不堪回首的往事尽管已经过去了4年,但谈及女儿的遭遇,她依然记得每一个细节。
当时是2015年12月17日下午3点多,女儿带了一把学习用的小刀到学校,在上体育课时,班上另一名同学翻开女儿的书包时发现了这把小刀,并拿着小刀玩耍,被班上的同学看到后告诉了班主任黄某。
黄某赶到了教室,把高媛媛叫到跟前,一把又把她拉到了讲台上,大声说:“讲过不准带刀到学校!”“孩子带的小刀是上美术课裁剪用的,每个孩子都有,我今天把小刀带上了,准备呈给法庭的,但未能成功。班主任可以对孩子进行教育,但不应该进行体罚。”于女士对记者记者说,班主任黄某拽住她女儿的衣服,用拳头打她,女儿的颈部和后背被打了多下,她还罚高媛媛站了一节课,甚至站着写作业。
当天女儿放学后喊身上疼,一问才知道被老师打了。“我们也知道,孩子不听话,老师打两下也没什么,毕竟是为了孩子好。”于女士对记者记者说,她还特地检查了一下女儿的身体,发现她后背皮肤出现一块块红肿。第二天上午送女儿上学时,于女士专门找到黄某沟通,当时应该说双方还谈得挺好的。
“她跟我说,自己错了,以后不会再打孩子了,会对孩子好的。”于女士向记者记者回忆说,当时她也没有责怪黄某的意思,就是说对孩子好一点,如果有啥事,直接给她打电话,她也配合着教育孩子。
然而,事情并没有朝她期望的那样发展。就在于女士离开学校后,正好又有黄某的课,黄某又打了高媛媛。当天下午,黄某安排高媛媛做题,结果黄某以高媛媛不会做题为由,再次对其动手,“用手掐她的脖子、腰和后背,还用脚踢了一下她的小腿。”
“接女儿回家后,她没敢跟我说,而是跟她三姨说‘讲一个小秘密’,是班主任打她的事,再就是不愿意去上学了,同时我也发现了意外。”于女士说。
警方介入:
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班主任被拘15日
记者记者了解到,于女士所说的“意外”是指女儿不仅身上多处有伤,而且再让女儿上学时,她甚至吓得腿发抖,走不动路。数日后,于女士带着女儿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2016年1月,黄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据于女士介绍,她所在的地方只有这一所学校,女儿其实一直都挺聪明的,学习成绩也好。而在她跟黄某沟通后,黄某竟然变成了报复性的打击,“说不打,实际上找茬打,报复性地打。”
而据黄某向警方供述的口供,黄某称,“发现班上一名孩子在用嘴啃一把刻刀,当时被吓到了……我立刻抢下刻刀,学校明确规定不让学生带刀进学校,我就调查刀的来源,发现是高媛媛带的。”黄某向警方承认自己曾打过高媛媛,并称当时情绪比较激动,用手推搡了几下,又用手掐了她的脖子、腰和后背几下,然后还在她的小腿上踢了一脚。
次日上午第二节课时,黄某因高媛媛没有答对问题,动手打了高媛媛,并将其拽离座位罚站。同日下午,黄某因为高媛媛没有改对题,再次用手掐高媛媛的脖子和后背。
高媛媛被送往医院
据悉,黄某担任班主任的班级有16名学生,均被其打过。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于女士的证实,她称,“这些孩子一年级到三年级都是由黄某带班主任,有些孩子甚至是从一年级就开始被她打。”
黄某打了高媛媛的事被反映到学校时,壮志学校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批评。于女士告诉记者记者,当时学校召开了校务会议,研究决定让黄某在全校职工大会上检讨,在班级做检讨,并且把她的课停了。不过学校方面称,平时并未发现黄某打过学生。
女童三次被打后,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
2019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岭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5年12月17日下午,时年8岁的高媛媛(化名),在壮志学校3年级(1班)就读。女教师黄丞梦任班主任,当日及次日,其先后三次殴打女童。高媛媛在家长陪同下报案,2016年1月,松岭警方给予黄丞梦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17年8月,高媛媛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属重度残疾,同年9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高媛媛颁发了残疾人证。
高媛媛的代理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小平告诉记者记者,2016年4月,当地公安机关给高媛媛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并据此认为黄某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予立案。为此,高媛媛家人委托某律师作为辩护人,由高媛媛本人提起刑事自诉,案由为“虐待被监护人、看护人罪”。
此后,高媛媛家人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将黄某告上法庭。2019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黄某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高媛媛,造成其轻微伤,并导致其身体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的后果,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被告人松岭区壮志学校一次性赔偿高媛媛医疗费等16余万元。
被告黄某不服,上诉后,2019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于秀萍告诉记者,高媛媛现在12岁,上六年级,但是病情并没有明显好转。记者注意到,事发后,高媛媛曾在多家医院就诊。
一份由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显示,高媛媛存在“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经过营养神经对症治疗,加强心理疏导后,医院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另一份由北京博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继续加强身心康复治疗,门诊随访”。清华大学玉泉医院给出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中的“出院医嘱”指出,出院后规律服药;定期复查肝功能及血常规,不适随诊。
女童被鉴定为“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 受访者供图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为女童高媛媛(化名)颁发了残疾人证。 受访者供图
女教师一审获刑一年半,双方对量刑存异议上诉
于秀萍称,因不堪女儿后期的昂贵医疗费,涉事教师、学校又不愿意给予一定经济支持,其“迫于无奈”,后以“女教师犯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并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于2018年1月10日,向松岭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其还提出了260万余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今年4月,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黄丞梦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殴打、体罚高媛媛,造成其轻微伤,并导致其身体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的后果,情节恶劣,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附带民事被告人松岭区壮志学校一次性赔偿高媛媛医疗费等16余万元。
但对此结果,高媛媛的家属当庭表示“量刑过轻”,而被告人黄丞梦对结果亦不满意,并于宣判后提出上诉。
2019年7月19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该院认为,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松岭区法院重新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案于今日上午9时许,在松岭法院重审开庭,未当庭宣判。女童一方并未提出新的诉求,希望能依法严判女教师,并进行一定的民事索赔,包括追究涉事学校的连带民事赔偿主体责任。
原告认为相关政府部门“疏于管理,怠于履职”
根据庭审直播内容,高某某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申请追加松岭区人民政府、松岭区教育局为被告,审判长予以驳回。随后,高某某代理人申请审判长回避,审判长宣布,“鉴于自诉人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后决定再开庭。”
庭后,高某某代理人、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甘小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申请追加区政府、区教育局作为本案被告,理由是上述机构“疏于管理,怠于履职”。甘小平说,此前长达数年的时间,受到黄某虐待的儿童达10余名之多,相关职能部门应承担相关责任。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5年12月,时年8岁的女童高某某因为带小刀到教室玩,两日内被壮志学校女教师黄某三次殴打,后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同时,根据警方调查,该班级多名儿童证实,在黄某担任班主任期间,曾因“不好好学习”“下课后打闹”等原因被殴打;多名儿童称,该班级16名学生均被黄某打过,无一例外。
涉案女教师仍在任教 此前受“停课一周”处分
壮志学校关于黄某体罚学生一事的处理决定
11月19日,记者从壮志学校获悉,目前,涉案女教师黄某仍在该校任教,系该校小学数学老师。记者获取的一份该校《关于黄某体罚学生一事处理决定》材料显示,2015年12月24日,该校对黄某体罚学生高某某一事形成以下处理意见:
1、要求黄某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方面的介入调查;2、责令黄某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做出深刻检讨;3、要求上交书面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4、对黄某停课一周反省;5、取消黄某在该年度的评优晋职资格。
壮志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黄某体罚学生一事“既然已经走到法律程序,法律是最公正的,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完整的判决,此外不过多评价”。
记者多次通过电话、短信联系黄某,截至发稿时,始终未获回应。
针对被要求追加为被告一事,11月19日下午,记者联系松岭区人民政府及松岭区教育局,按对方要求发送采访函件后,即再未能与对方取得联系。
2019年4月,松岭区法院一审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19年7月,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现状:
高媛媛父亲猝然离世,她辗转山东就读
至今仍处于悲伤中的于女士告诉记者记者,2019年3月25日开完庭,27日回到家中,她的丈夫就因为焦虑和心急,于当晚突发心梗离世。
今年52岁的于女士,身患低血糖等多种疾病,因为女儿的事,再加上丈夫突然离世,多重打击让她不堪重负,一度瘦得连80斤都不到。而她在接受记者记者采访时,几度哽咽,说不出话来。“我接你电话之前,都缓了好长时间,精神和身体都太虚弱了,受不住了。”她说。
躺在病床上的高媛媛
于女士告诉记者记者,现在的高媛媛只要听到黄某的名字,身体都会发颤。原本居住在黑龙江的于女士,为了女儿的前途,举家迁至丈夫的老家山东,并在山东为女儿重新找了一所学校就读。
“女儿已12岁了,现在读小学六年级,只能说比以前好一些吧。”于女士说,身体、精神状态有了一定的改观,但是平时睡眠还是不太好,看到老师总是有一种畏惧感。于女士告诉记者记者,她只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判决,给孩子也给离世的丈夫一个交代。
对话于秀萍:
“相信法律,希望可以将涉事女教师绳之于法”
今日上午,此案重审开庭后,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学校及女教师黄丞梦,但未能取得联系。随后,记者致电于秀萍。
新京报:媛媛现在情况怎么样?
于秀萍:状况一直不太好。今年7月,她还住了一次院,家里本身没什么钱,加上我(身体)有些毛病,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有点负担不起了。
新京报:事发后,学校跟老师联系过你们吗?
于秀萍:没有,他们一分钱都没出。4年了,我也没上班,就跟丈夫一起打官司,希望可以讨个说法。2015年的事,一直拖到现在。今年3月25日,一审开完庭,3月27日,我丈夫因心梗突然去世。
新京报:媛媛现在还在上学吗?
于秀萍:在上六年级了,但是总是请假,医院心理科的医生之前告诉我,建议我们不管怎么样,要让孩子去上学,其实她自己不愿意上学,一提到老师见到老师就害怕,犯病的次数增多。
新京报:今天重审开庭,情况怎么样?
于秀萍:我们在庭上没有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就是希望能够严判当事人。今天开庭我特意从山东德州回来,此事对我的打击也很大,我现在身体不太好,是在家人陪同下到庭的,下次开庭宣判,就由律师甘小平代理了。
新京报:你对重审结果有何预期?
于秀萍:我相信法律,希望可以将她绳之于法。她当年被拘留释放后,还在学校里继续上课。今天在法院看到她,一切都正常,还在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