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媒体报道称,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1.5亿: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1437840.0,约1.5亿。天眼查数据显示,王思聪在20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在33家公司担任股东,在34家公司担任高管,对108家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
据@人民法院报:王思聪确有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于11月4日立案执行,但暂未对王思聪本人采取限制高消费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故王思聪仅为被执行人而非失信被执行人。
法院回应王思聪成被执行人:暂未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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