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老总”以开联谊会名义,在广西南宁环球国际大酒店举办“千人宴”。警方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取缔该传销集会。经过一年多侦办,这个涉案金额高达3亿元的传销组织被端。
昨日(10月22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对该起案件进行通报:去年2月11日,江南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在五一路环球国际大酒店有传销组织假借开联谊会名义举办“千人宴”,目的是蒙骗更多群众参加该传销组织。点击音频听思达说!
南宁市江南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前往环球酒店开展工作。会场内,有传销“老总”看到警方入场想逃跑。而此时,宴会厅的出入口已经被堵住,警方轻而易举就将这一涉传组织瓮中捉鳖。据悉,当天该传销组织准备给刚入会成员“洗脑”上课,传销“老总”们开着豪车到场展示,以给新人树立“榜样”。
图为:南宁警方清点物品
经过一年多的线索深挖和追踪,49人被刑事拘留,25人被捕,涉案人员均已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日前,江南区法院对其中的20名涉传人员作出一审宣判,判处李某等15名传销“老总”有期徒刑5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期,并处80万元至5万元不等罚金。
同时,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江南区工商质监局)对承办 “千人宴”的酒店处以罚款6万元的处罚,这也是南宁市首例处罚承办传销集会酒店的案例。
图为:南宁警方在酒店查处
传销是社会公害,很多地方也对传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发现传销行为,向有关部门积极举报,也是个人及企业应积极履行的法律义务。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对于在酒店场地举行的非法传销集会,更有及时向公安机关上报的义务。
图为:涉案车辆
涉事酒店无视传销集会的危害,公然承办传销集团的“千人宴”,对传销也是种纵容。在网上,有人认为,酒店承办宴席就跟律师接案子一样,要求其只给好人办事是附加义务,对其处罚是搞“连坐”,是侵犯其经营权益。
但涉事酒店被当地工商部门罚款6万元,并非罚得很随性,而是于法有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而这次南宁的这家酒店被罚之所以广受关注,也跟之前打击传销很少对“场所提供者”处罚有关。说到底,支持纵容传销,是法治之敌,处罚承办“千人宴”的酒店,也是法规的重申。
参考资料、稿件来源:广西新闻网 新京报 综合网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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