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凌晨0时30分许,刘纯露来到该KTV一楼大厅,将停放在该处的自用摩托车输油管拔掉,不顾同行黄某、何某的阻拦,用打火机点燃地面的汽油。汽油发生猛烈燃烧,火势迅速蔓延至KTV整个大厅,将大厅及门口的木门、摩托车等物品引燃。火势蔓延,产生大量浓烟,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被烧毁物品的价值(不含无法评估的物品)为人民币228900元。
清远纵火案二审
法官:审理该案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级高级法官林铠芳表示,刘纯露为泄私愤而罔顾他人生命,故意纵火,其一时冲动,顷刻让18个无辜的人失去宝贵的生命,给18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痛和不幸,罪行极其严重,罪行令人发指,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仍不足以平民愤。案件的发生,究其原因,与刘纯露缺乏道德修养,以己为中心的自私性格密切相关。“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每一个人都要从自身做起,加强文化道德修养,内化于心,珍惜生命,关爱他人,共创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