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知识
台风来袭,往往引起大面积的航班延误、航班取消,公司员工需临时变更行程,取消飞行计划,改乘高铁、长途汽车等地面交通工具出行。路途辛苦,牢记以下几个涉税小tips,进项抵扣不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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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票费
取消飞行计划,一般需支付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二、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所以因公务支付的退票费,取得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可抵扣的进项税范围,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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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票、长途客运票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来源:宝山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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